中共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国投集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整改期间,集团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通过学习,集团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企业发展的有力抓手,以强烈担当、扎实举措和过硬作风,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集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戚显义任组长,班子成员袁建丰、叶星郎任副组长,各科室相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叶星郎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对照巡察反馈要求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先后主持召开6次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分管领导自觉担责、以身作则,既带头抓自身和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又深入思考涉及全局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积极谋划、提出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自觉接受监督,全程督办指导巡察整改工作,以身作则、以上率下。2021年3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组及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主动认领、认真负责,全体党员干部支持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20个问题,制定60条整改措施,已整改19个问题(59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98%;尚未整改到位1个问题(1条整改措施)。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中,提醒谈话2人,清退款项6000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8000元。建章立制18项,其中制定制度11项,修订完善制度7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中共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2021年按照一月一主题的方式,根据学习计划将党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如期纳入学习内容;按时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并撰写学习心得3篇;积极组织调研,已完成调研《永嘉县清廉国企建设的实践探索与提升措施——以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印发《关于任命吴佳楠同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的通知》(永国投党组〔2021〕8号),配备了规范的学习秘书;将“学习强国”已纳入2020年、2021年职工年度考核,并每月不定期在工作群里公布全体职工的学习积分,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学习,2021年1月份起国投集团在全县各县直单位“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排名保持前十,参与度保持80%以上;召开党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会,会上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题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施办法》、《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三、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足,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运行机制。研究出台“三定方案”,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明确所有人员招录、解聘都需党组先议;于2月22日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枫林驾校劳务派遣人员招录情况,并按程序将枫林驾校劳务派遣人员报财政局审批,按程序完成人员招录工作;同时对下属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加强资产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并印发《关于成立集团公司国有资产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国投党组〔2021〕4号),对资产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对于本公司层面无法处理的14处问题资产,已请示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解决;制定《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永国投〔2020〕49号),办法执行以来,均严格按照办法进行资产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并对14处问题资产进行个案分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三)健全国有资产投资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制定《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永国投〔2020〕49号),办法执行以来,严格按办法做好对外投资管理,如投前评审以及备案等、投中资金跟踪落实等、投后回访及反馈等;针对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已计划增加专业人才,预计6月份启动公开招聘流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针对江南石油公司合作事宜,考虑到经营不可控,存在经营风险,已于2020年12月底中止经营业务,并成立清算领导小组,根据约定,上海方未完全履约,我公司依法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召开三重一大相关文件专题学习党组会议,会上认真学习《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文件,重点学习“三重一大”会议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规范会议召开程序,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完善《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永国投〔2020〕49号)、《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永国投〔2020〕49号),制度实施以来,均得到很好的执行;自2021年2月份起,涉及到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均已提前拟定会议通知和议案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监督,会后按规定向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的报备文件。
(二)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开展“三谈”活动进一步推进谈心提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经过学习,明确分清了廉政谈心、“五必谈”等谈心谈话的概念,并规范了谈心谈话记录本记录内容和安排谈话时间;制定《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每月谈心谈话计划表》,自2021年1月起已按时对职工进行廉政约谈并规范记录;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制定《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通过以单明责、以单促责,督促班子领导主体责任落地落细。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永国投〔2020〕49号),培训内容根据人员类别分层级开展,如邀请了宁波银行温州分行高级讲师开展投资金融的学习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制定《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永国投〔2020〕49号),根据单位的岗位需求,已拟定后备干部选拔方案;制定《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永国投〔2020〕49号),根据组织部和财政局相关要求,规范选任程序;印发《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永国投党〔2021〕6号)对公司3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进行详细研究、分析,定岗定责,优化人员配置,经党组研究已决定部门临时负责人,并制定《2021年个人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部门给予相应的绩效加分,以考核结果为导向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核查2018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已结清全部接待清单,针对巡察组移交给纪检组的接待个案,经党组研究决定由党组书记对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已于4月16日完成提醒谈话;完善《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永国投〔2020〕49号),制度执行以来,严格按照规定的接待标准和实际人数审批报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经核查,2020年1月发放的2019年加班费共涉及7人,合计发放加班费共2300元,因公司人员变动原因,7名人员中4人已离职,针对当前在职的3名人员,发布通知要求退还相应的加班费,并于4月14日全部追回在职人员的加班费,共计1000元整;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科室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学习《永嘉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完善《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明确了食堂用餐标准和编外人员节假日值班费用。
下一步:针对个别编外用工费用超标的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商解决,待相关主管部门专门出台企业编外人员的薪酬制度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袁建丰;责任处室:综合管理部、资产运营部;整改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三)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严格要求用车部门运用浙政钉的《用车申请》,用车前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用车,并已补齐公车高速费用的报销凭证;完善《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车管理制度》(永国投〔2020〕49号),从制度层面规范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目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车辆运行相关费用开支合理。
(四)严格落实党团活动经费使用规定。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退回在职非党员的党团活动经费,共计5000元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扩大)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党团外出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充分认识党团活动经费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活动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活动组织方式来组织党团活动,遵守“八个严禁”等规定;完善《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度执行以来,严格按照制度审批活动经费。
六、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已发函县住建局,要求针对工程建设情况及各项支出重复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要求退回勘探等重复金额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县住建局于2021年4月6日复函(永静脉产业园建设办〔2021〕5号),提出了自己意见,同时要求设计单位退回重复8000元,现8000元已到账。依据县政府138号抄告单和关于静脉产业园及亟需上马污水管网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专题协调会议〔2019〕5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静脉产业园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进度、工程经费合法合理合规性材料审核,财政局负责审批资金审批单,嘉园公司负责筹资与支付不承担具体工程建设进度,由于职责分工,导致业主无法参与建设,如何做到谁出钱,谁建设,谁负责,环环相扣,还需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探讨。针对上述问题已移交财政纪检组。
七、关于“党建工作落实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建工作。召开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学习了《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永直委〔2020〕10号),研究、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部署下一季度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在公司领导层面上引起高度重视,实现领导重视,分级推进,共同发展的目标;制定《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明确了每月开展主题党日,全年不少于12次,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书记和领导干部上课不少于1次等工作任务,并根据《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每月谈心谈话计划表》时间安排,由党务工作者及时通知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完善《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会一课”制度》(永国投〔2020〕49号),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开展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其中,并规范会议记录;2021年2月22日“主题党日”活动时,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八、关于“执行干部政策法规还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印发《关于转发<浙江省领导干部兼职政策规定>的通知》(永国投党〔2021〕14号),并于当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浙江省领导干部兼职政策规定》的专题会议,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学习相关规定,使其知晓政策、掌握政策,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在集团公司范围排查单位中高层人员兼职情况,3名领导干部退出了对外企业的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等一切职务,截止目前,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身份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外,其他所有中高层违规兼职均已完成清理;对清理整顿后的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进行建档立卡,建立数据库,全面掌握及管理干部兼职情况,实行动态更新,防止和避免违规兼职事宜再次发生。
(二)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集团在编在岗8名职工已全部向公安局完成备案,其中包括3名持有出国境证件人员,还有1名职工港澳通行证遗失的,已及时向公安局挂失;建立《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制度执行以来已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境行为;印发《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中明确党员负责出国(境)管理工作;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严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文件精神。
九、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政工人事工作。印发《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永国投党〔2021〕6号)明确指定由党员负责政工人事工作;组织召开干部人事相关制度专题学习会,全体职工参加,会上学习了干部人事有关制度和规定;积极吸收优秀同志入党,国投集团目前正式党员5名,1名预备党员,3名入党积极分子,会持续关注优秀职工,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二)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建立《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永国投〔2020〕49号),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印发《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永国投党〔2021〕6号)中明确指定档案管理分管领导和管理专员;邀请县人社档案管理科专业人员对本单位所有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于2021年4月12日完成归档;相关职工的录用体检表、政审考察表已确认遗失,现已补好单位证明材料,2019年年度考核表与相关人员的学历材料均已补充,同时,档案材料已按时间排序,归类完整;个别材料已制作合格并按规定编号;2021年4月12日,《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完成制作归档。
下一步,中共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7222600;邮政信箱: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0号;电子邮箱:m18167286885@163.com。
中共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