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 | YJXWY-20200730 |
采购项目: | 珠岙时尚轻工小微园食堂租赁服务(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采 购 人: |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 | 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二零二零年八月
目 录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岙时尚轻工小微园食堂租赁服务(第二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3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一、 说明...................................................................... 7
二、 采购文件................................................................... 7
三、 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四、 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9
五、 报价和评标................................................................ 10
六、 授予合同.................................................................. 12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4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16
第四部分 附件................................................................. 17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23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26
关于珠岙时尚轻工小微园食堂租赁服务(第二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参考《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珠岙时尚轻工小微园食堂租赁服务(第二次)(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JXWY-20200730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号 | 名称 | 计划用途 | 最低限价(元/年) | 备注 |
1 | 珠岙时尚轻工小微园食堂租赁服务(第二次) | 食堂 | 208000 | 租期1+1+1年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从事餐饮业2年及以上,提供2年以上餐饮业社保。
3、供应商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至2020年1月1日止至少有一个食堂承包或餐饮类经营业绩,提供单位1年以上保险(不限于意外险、社保等各项保险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采购文件拟定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上善居5栋701室。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4时30分整。
六、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0号)。
七、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14时30分整。
八、开标地点: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0号)。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必须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以现金密封形式,密封袋写明金额、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十、其他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人: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805877396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嘉县南城街道上善居5栋701室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258683545
:
参考《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珠岙时尚轻工小微园食堂租赁服务(第二次)(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二、项目编号:YJXWY-20200730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号 | 名称 | 计划用途 | 最低限价(元/年) | 备注 |
1 | 珠岙时尚轻工小微园食堂租赁服务(第二次) | 食堂 | 208000 | 租期1+1+1年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从事餐饮业2年及以上,提供2年以上餐饮业社保。
3、供应商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至2020年1月1日止至少有一个食堂承包或餐饮类经营业绩,提供单位1年以上保险(不限于意外险、社保等各项保险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采购文件拟定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上善居5栋701室。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4时30分整。
六、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0号)。
七、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14时30分整。
八、开标地点: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0号)。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必须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以现金密封形式,密封袋写明金额、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8058773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嘉县南城街道上善居5栋701室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258683545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1、本次招标是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描述为准。
3、 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6、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视情况采用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三个工作日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2、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8、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供应商法律责任
9.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响应文件的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报价函 | 附件一 |
2) | 开标一览表 | 附件二 |
3) | 承诺函 | 附件三 |
4) | 偏离表 | 附件四 |
5) | 资格证明文件(本部分为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 附件五 |
a)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b)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c) |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从事餐饮业2年及以上,2年以上餐饮业社保的证明材料 |
|
d) | 供应商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至2020年1月1日止至少有一个食堂承包或餐饮类经营业绩,提供单位1年以上保险(不限于意外险、社保等各项保险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 |
|
6) | 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方案 |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
8) | 其他技术资料 |
|
注: 1)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响应文件;
11、投标报价
11.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中标人支付给发包人的年承包费(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及清洁费等日常支出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1.2、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1.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11.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1.6、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7、最高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保证金
12.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审小组确认属实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4.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一式四份的投标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套投标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14.3、投标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响应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4.4、投标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供应商必须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5.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6、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6.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证明文件,由评审小组确认投标资格:
? 投标保证金;
?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的同时另行委派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密封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在开启后经评审小组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密封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在开启后经评审小组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7、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7.2、“投标响应文件修改”或“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投标响应文件修改”或“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拒收:
18.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
18.2、未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18.3、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18.4、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响应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响应文件;
18.5、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19、评审小组
采购人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1、开标、评标
21.1 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1.2 开询价响应文件时邀请所有报价人代表参加,参加报价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报价人代表未参加报价会的,事后不得对报价过程和报价结果提出异议。
21.3 唱读“报价一览表”全部内容。唱读结束后,报价人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21.4 报价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询价响应文件,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21.5 开询价响应文件时,采购人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21.6 询价响应文件交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评审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询价响应文件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21.7 ▲在对各报价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询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询价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2)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
(3) 询价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询价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 年承包费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
(6)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 询价评审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8 评审小组对各报价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报价供应商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有明显文字表述错误而造成歧义的,则以小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权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有可能做无效标处理,
3)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9 在详细评审之前,询价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询价评审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询价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及证明文件。
21.10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21.11 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询价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22、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报价供应商对询价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询价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报价供应商,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报价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3、确定成交候选人
23.1 询价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推荐成交候选人,有效报价最高与次高的报价供应商确定为第一和第二成交候选人。
23.2 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4、 采购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高价中标。
25、评审细则详见第五部分“评审原则及方法”。
26、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7、中标通知书
27.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8.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
28.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8.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29.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壹万贰仟(整)计取,由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计入投标报价内。
29.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电汇或支票。
(本合同格式作为双方实际签订服务合同的参考格式,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
甲 方 :
乙 方 :
甲乙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服务外包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提供服务场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年承包费。服务点位于,约平方米(仅限于室内)。乙方在该场所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经营种类:。
第二条 合同期限:从 2020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如因甲方不能在合同起始之日移交房屋,合同期和年承包费自实际移交之日开始起算,合同结束时间不变。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如乙方服务质量优良,管理机构测评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年。
第三条 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年承包费共计元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履约保证金罚款后低于五万元的,乙方应在5天补足拾万元履约保证金。。
2.甲方在任何时候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场地(甲乙双方或权威部门确认为乙方员工损坏)或因乙方违约。
3.甲方认为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承包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金额。
4.甲方有权在合同生效后,调整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且乙方必须按要求将保证金差额缴付甲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供应、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服务。乙方自行按时缴纳合同期内的水电费、卫生费及其它物业管理费用等日常支出费用。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水电费催缴通知单后的7日内缴清。乙方须做到卫生门前“三包”。
第六条 乙方若须装修,必须保证小微园食堂正常供应,且乙方的装修方案须报甲方准许后方可实施。装修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和外立面。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乙方安装的设备必须采取减震、防噪音等措施,符合环保要求,并充分考虑承包场所在员工生活区内的实际情况,不得影响周围经营户和员工的生活。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已形成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和拆除。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小微园的规章制度,做到优质服务,文明经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以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在经营期间,如发生食物中毒、治安、治保、环卫、消防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现一次扣除乙方5000元履约保证金、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它所有费用;日常检查(检查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微园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微园员工等),发现一项检查不合格的,事情清楚的,扣除成交供应商1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乙方可在甲方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确定营业时间,但须遵守小微园的相关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小微园的时间安排。
第十条 乙方不得经营“三无”、假冒伪劣产品。经营食品类的,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乙方劳动用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违规用工行为,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等证件,费用自负。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服务场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1.擅自将房屋或分隔部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从事不正当经营或非法活动,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未按合同约定的经营种类,超范围经营的;
4. 未按合同约定,随意调高价格的;
5.不服从管理,受书面警告达到3次的。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安全事故、公共事件等。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迁离并交回场所,结清所有租金、水电等费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使用房屋。乙方擅自装修、改变结构、违反装修规定等人为破坏房屋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2.乙方确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年承包费结算至承包方实际退出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腾空房屋,否则房屋内的一切物品甲方可按无主物处理。
4.合同期限内,乙方逾期未交年承包费的,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违约金按年承包费5‰计算),超过甲方规定的最大期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服务用房。
第十五条 乙方无权对甲方就其它腾空服务用房重新招标提出质疑和进行干涉。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策改制、小微园规划、征用、拆建、转让等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甲、乙方均可以提议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提议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变更或补充的,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经评审小组决标 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合同的组成部分及其解释顺序:
(1)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如有); (2)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响应文件;
(5)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如有);
(6)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如有);
(7)采购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合同货物
本合同提供的车辆及其他材料设备。
4、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
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合同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附件一
报 价 函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己经仔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在此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
(—)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
(七)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招标项目(内容) | 年承包费报价(元/年) | 备 注 |
1 | 珠岙时尚轻工小微园食堂租赁服务(第二次) | 小写:¥ 大写: | 最低限价:208000元/年 |
说明:1、年承包费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承 诺 函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自愿参加贵由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有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如若我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信息而且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2、我方对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我方对此承诺的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 容 | 磋商文件 条目 | 磋商文件 规格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 对应规格 | 说 明 |
技术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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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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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从事餐饮业2年及以上,提供2年以上餐饮业社保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至2020年1月1日止至少有一个食堂承包或餐饮类经营业绩,提供单位1年以上保险(不限于意外险、社保等各项保险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
注:如有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永嘉县瓯北街道小微园珠岙时尚轻工园位于104国道右侧珠岙村,为了解决整个园区内员工的就餐问题,将小微园食堂向社会进行招租。食堂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供应商现场自行勘查。
二、基本条件
1、每天明码标价菜单价格,每月提供公示食品检测合格材料。
三、食堂人员基本配置和要求
帮厨及售菜、勤杂企业所有人员都必须需持有健康证。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就餐人数增加需增加食堂工作人员的,由成交供应商另行配备。
每位餐饮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把好质量关,持证上岗,穿戴整齐,统一上岗,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四、服务要求
、食堂全年(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春节、法定必须休假的除外,特殊情况,需要停餐的,需报公司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停餐)提供早、中、晚三餐,以快餐形式。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就餐时间正点供应,做到饭菜质优量足、品种多样,按要求保证菜肴品种数量,定期公布一周菜谱,做到不重复。切实保障园区内所有员工的用餐需求,安全、营养、美味、兼顾价格。
2、膳食要求:食堂早餐以本地常规早点为主,配以现有厨具可制作的其他可口花色早点。每日必备品种为:稀饭、豆浆、油条、鸡蛋、包子(馒头、花卷)、面条(汤面、拌面)、馄饨等。其他变换花色每日不少于 5 个品种;其中,稀饭配以 6 种以上免费酱菜(每天需提供 2 种以上)。中餐菜肴不少于10个品种;晚餐菜肴不少于8个品种;主打菜一周内不重复,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3、价格限制标准:价格最低必备标准:每天早餐4元组合套餐,每天每顿中餐、晚餐需配置满足员工需求两荤两素一饭(无限供应汤)最高不能超过10元的餐品组合套餐;以上价格的早、中、晚餐必须保证员工能吃饱。
4、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提供的食品优质、新鲜。一旦发现提供发黄、发霉的大米,或不新鲜的菜品,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为保证用餐质量,要求供应商承诺:根据人员用餐的规律,分批次拆炒,保证每个时间段用餐的人员都有热菜、热饭、热汤。
、必须保证员工正常用餐,不能出现员工饭点无菜可打的情况;并设立招待用餐(高档消费),菜单明码标价并公示,用于接待、聚餐。
、每日餐具按洗、刷、冲、消毒、保洁等操作流程进行,保持干净。
、保持厨房和用餐场地每天清扫,三天一打扫,七天一全面彻底清扫原则,确保厨房大厅所有场所及工作台面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9、食堂、卫生、消防管理制度或标准等必须在食堂醒目的墙上公示。
、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垃圾分类、对剩菜、垃圾及时妥善处理。
11、设立意见箱,主动及时接受用餐人员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及时调整改正。
、供应商经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的管理模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伙食质量。
、供应商应接受相关部门及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及任务分配,服从小微园统一管理,及时听取就餐人员的意见,改进服务工作。
3、供应商在承包费期间,如经营不善、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投诉较多等情况,园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无偿退出场地。
发现一次扣分情况的,扣除成交供应商1000元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项目 | 检查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食 品 质 量、安 全 30分 | 食品原材料可追溯率达到90%以上。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台账。 | 台账不规范扣2分,发现过期食品扣完,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 10 |
|
菜价明码标价,并上墙公示。 | 无明码标价或与显示价格不符扣2分。 | 5 |
|
物品定位、定量存放,并对每件物品进行标识,摆放整齐。 | 无标识扣1分,物品凌乱扣0.5分。 | 5 |
|
饭菜搭配合理,食物中发现杂物等现象。 | 出现就餐人员意见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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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原材料抽查检测(如有)。 | 抽检不合格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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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质 量 20分 |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手套,挂工号牌。 | 没戴工号、口罩、手套每人每次扣1分,健康证过期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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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不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半成品、成品),出售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夹。 | 发现接触一次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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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解答就餐人员提出的异议,有问题及时反映业主解决,无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的不文明行为。 | 发现一次扣1分,言辞不当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成绩进行调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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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标 准 25分 |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的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分开;食物存放分类分架,无变质食品。 | 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扣3分,未按规定分放扣2分,发现变质食品扣5分。 | 10 |
|
就餐场地每日清洁,墙面、桌面、地面无油腻,走路不滑,不沾脚。 | 出现地面滑,不清洁每次扣0.5分。 | 5 |
|
餐具表面干净,无油腻,切配工具及时清洗;消毒餐具及时放置保洁柜,台面操作前履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 | 餐具有水或其它杂物每次扣1分,无消毒作业扣2分。 | 5 |
|
防鼠、防蝇、通风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 设备无效项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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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堂区域卫生值日表,每周清洁应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餐厨垃圾日产日清。 | 每周少一次扣0.5分;未及时清理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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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堂 管 理 25分 | 管理机制健全,权责明确,有专职人员。 | 机制不全扣1分,无专职人员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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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资料完整(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管理表格、小结、记录、奖惩)。 | 台账不规范,执行力度不强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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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严格的安全规定,非食堂人员不能随意进入食堂的加工间、原料仓库。 | 无此项机制扣1分,发现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的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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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 未培训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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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设备实施管理,正确使用并确保正常运行。 | 非正常使用损坏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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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向业主上交房租。 | 一月内未按时上交的,扣5分,并扣500元/天的履约保证金;超过月未上交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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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理任务5分 | 完成政府、小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合理任务 | 办事拖拉,不积极扣2分,任务未完成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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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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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1、在开标室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再送达评审室评审。
2、询价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
3、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利于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对询价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询价以审标、询标、评标和考察情况为基础依据,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考虑技术质量、价格、业绩、交货期和服务等因素,综合比较与评价。
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报价人,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次高的成交人,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排名顺序。若所有供应商报价均低于最低限价,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对评审报告充分评议研究后,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有关规定选择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供应商义务
报价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审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审结束,所有评审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查。